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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五大行动十六条举措 京津冀签署自贸试验区协同发展行动方案
12月25日,第二届京津冀自贸试验区联席会议在河北雄安新区召开。会上,北京、天津、河北三省市签署了《京津冀自贸试验区协同发展行动方案》,并共同发布了“1+5+18”系列协同创新成果,以务实举措推进京津冀三地自贸试验区协同发展。
5大行动助力京津冀自贸试验区协同发展
《行动方案》明确了下一步推动京津冀自贸试验区协同发展的目标和任务,重点是实施5大行动16条具体举措。
在实施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协同提升行动上,三地将建立海关监管协作机制,提升京津冀口岸通关便利化水平,推进海运口岸单证电子化发展,支持北京大兴国际机场综保区打造共建共管共享新模式。
在实施三地港口协同发展互联互通行动上,将建立京津冀陆港协作机制,发挥河北陆港优势,共享三省市中欧班列资源;建立京津冀空港协作机制,发挥北京空港优势,完善区域枢纽航线网络布局;建立京津冀海港协作机制,发挥天津和河北港口优势,优化完善港航物流网络。
在实施金融创新协作发展行动上,推动京津冀三地自贸试验区金融机构加强联系,深入推进“京津冀征信链”建设,探索实施金融创新监管机制。
在实施产业融合发展协作推进行动上,广泛集成各类监管数据资源,探索渤海湾水域交通组织一体化模式。同时,加强产业合作平台建设和技术市场融通合作,吸引更多创新要素集聚。
在实施资源便捷流动协同促进行动上,建立完善京津冀自贸试验区协同创新机制,支持三地自贸试验区“信息共享、创新共推、模式共建”,并加强区域司法协作交流,实施更多“同事同标”“资质资格互认”事项,深入推进税收自助服务事项互联互通办理。
“《行动方案》既为京津冀三地自贸试验区发展探索出新的路径,也展示了一个跨省市协同发展的新样本。”出席本次会议的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副院长崔卫杰表示,《行动方案》有望推动三地自贸试验区在制度创新联动、产业链条互补、资源要素流动等方面迈上新台阶。
“1+5+18”系列协同创新成果显成效
此次联席会议上,京津冀三省市共同发布了“1+5+18”系列协同创新成果,即1个《京津冀自贸试验区协同发展报告》、5个分领域专题报告和18个京津冀自贸试验区协同制度创新案例。
《京津冀自贸试验区协同发展报告》梳理总结了三地自贸试验区协同发展成效,特别是在贸易投资、产业发展、通道物流、政务服务、要素流动5个方面协同发展的制度创新成果。
18个京津冀自贸试验区协同制度创新案例亮出了创新实践“代表作”,包含京津冀三地各6个案例。
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全周期”服务创新,是18个创新案例之一。河北自贸试验区曹妃甸片区负责人介绍,他们通过保留北京迁移企业原名称不变,简化税务迁移办理流程并推动资质互认,打造“类北京”营商环境,实现了北京迁移企业“请得来”“接得住”“留得下”。目前,该片区已累计引进巴威高端装备制造、北汽福田雷萨新能源汽车、中铁十六局高端装备制造等京津项目83个,总投资563亿元。
从省商务厅获悉,近年来,京津冀自贸试验区协同发展取得扎实成效。三地探索全国首个跨省域自贸试验区及综合保税区共建共管共享,营造更加便利自由的贸易投资环境。三地政务服务部门联合印发“同事同标”工作方案,分4批推出179项“同事同标”事项,并实现了河北省与北京市和通州区市区两级近3500项政务服务事项跨省市“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