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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两部门联合发布正确购买使用消防产品安全提示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市消防救援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正确购买使用消防产品安全提示,提醒广大市民和社会单位从正规渠道选购消防器材,掌握真伪辨别方法,确保关键时刻消防产品能够“拿得出、用得上、灭得掉”。
消防产品是专门用于火灾预防、灭火救援和火灾防护、避难、逃生的产品,其质量直接关系到社会单位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据悉,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生产、销售或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禁止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配件或者材料维修、保养消防设施和器材。
消费者如何选购放心消防产品?两部门提示,应选择信誉良好、证照齐全的正规实体店或电商平台购买,主动索要并查验产品合格证明、认证证书及标识。特别注意灭火器、过滤式自救呼吸器、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等强制认证类产品,必须带有“CCC”标识,通过扫描二维码或登录消防产品信息网输入产品编码,核验生产厂家、型号、日期等信息是否与实物一致。非强制认证类产品需核对《型式检验报告》,确保技术参数符合使用需求。
在使用环节,单位及个人应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清晰的消防安全标志,不得降低技术参数要求或擅自更换不符合规格的消防产品。例如,灭火器需根据场所类型选择干粉、二氧化碳等对应类型,并配置在醒目且便于取用的位置;火灾探测器应远离通风口安装于天花板中央,确保有效监测火情。
消防产品并非“一劳永逸”,使用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修保养,对发现损坏、故障的消防产品及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维修保养或更换,确保完好有效。同时,应将消防产品的操作使用纳入日常消防培训演练内容,积极组织员工了解消防产品法律法规政策,熟悉使用方法,掌握日常检查要求。
针对违法行为,两部门将依法从严查处。单位使用不合格或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消防救援机构将依法查处;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将联合查处。个人若发现相关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举报投诉,并提供涉事产品照片、购买凭证、销售方信息等线索,协助监管部门打击违法行为。
两部门同时倡导公众主动学习消防产品知识,家庭常备灭火器、过滤式自救呼吸器等消防器材,定期检查有效期。购买时务必索取发票并留存产品身份信息,遭遇消费纠纷可凭证据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