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我市接到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第四批群众信访举报案件4件,其中来电2件,来信2件。4件案件中,霸州市2件、广阳区1件、永清县1件。
本批交办的信访案件中,按环境污染类型分为大气污染1件、生态破坏1件、噪音污染1件、其他污染1件。
当日,上述信访案件已转办当地和市直相关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办理。